2.申请人或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医学部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