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硕考研】2018年复旦法硕招生简章+报录比
【法硕考研】2018年复旦法硕招生简章+报录比
整理: 考研法硕教研室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1949年后,几经调整,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现有教师55名,其中教授34名(博导30名),副教授17名,讲师7名,其中,具博士学位者41名,教师中有一年以上国外研究经历者计31人。
我院设有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200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正式批准复旦大学作为试点单位,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经过多年来的实践与探索,复旦大学在法律硕士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2009年,累计招生1300余人,在校学生约460人。我院结合法律硕士培养特点,专门组织编写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系列教材”。该系列教材囊括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所涉及的主要课程。目前,已出版《中国法制史》、《理论刑法学》、《法理学导论》、《国际贸易法导论》、《比较司法制度》、《行政法学》、《英美法案例分析与法律写作》、《民事诉讼法》,受到学生的好评,部分著作已经多次再版。
近三年,我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含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哲社基金等省部级项目14项;承担横向课题20项;科研经费总额达三百多万元。出版专著50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19篇;获上海市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9项。我院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法学院、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法学院、德国 bucerius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等大学法学院签订双边协议,开展研究生互派交流,每年选送50余位研究生赴国外院校交流学习并接收相等数量的留学生。我院与飞利浦公司合作设立“复旦-飞利浦”知识产权教席,聘国外知识产权专家开设全英文知识产权课程并开展合作研究。我院在参加的“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表现优异,2003年获中国赛区第一名。
复旦大学作为上海最顶级的名校,法律硕士分数线也是很高的,一般要考到365+以上,有希望进入复试。
2018年复旦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
一、招生人数
法律(非法学)165人
法律(法学)50人
其中推免生77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4.如无特别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其中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现场确认”第3项规定〕。
5.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
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须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于2017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到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fudan .edu.cn)进行报名确认,完成上传照片(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淡色背景,入学后即以此作为校园证件照片)、缴费和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网上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至12日,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前述报名条件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5)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2)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2.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3.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专业代码的第三位数是“5”;没有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都是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4.凡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后面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5.若2018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五、培养费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2万/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2万/年。
六、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email:gs_admission@fudan.edu.cn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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