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复试总分220分(占最终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约为30%),复试内容包含已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考核内容分为以下四部分。1、专业知识考核(60分)学科组根据专业特点,精心设计科学有效的考核试题,提前命制一定数量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科研基本技能考核(60分)自然科学类专业,提前精心命制一定数量的科学有效的实验类考核试题,考查学生对本专业基本实验的原理、方法及相关技术掌握程度;人文社科类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安排相关技能考核,比如文献检索能力考核, 着重考查考生的主题分析、文献检索及快速学习分析能力。3、英语应用能力考核(50分)考查考生对英语知识的掌握、应用能力及表达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察其思想政治状况;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科研能力、学习潜力以及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等。复试采取“三随机”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分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考生逐个进行面试,每人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32分,复试成绩
总分未达到132分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按各专业(或方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1:1 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进入 1:1 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本学科录取。考生与导师互选:1、录取工作结束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所有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导师志愿,每名考生最多依次填报3个批次导师志愿信息。2、招生学院组织导师在线选录考生,遵循原则为从第一志愿开始分时段依次选录。3、考生填报的3个批次导师志愿信息都未被导师选择,招生学院根据剩余有名额导师情况给考生予以调配,考生或导师如不同意调配,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