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北林研工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从2015年起开始在全校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协助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做好2023年第九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统筹全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配备。2023年,学校拟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53名(具体见附件1)。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落实学校、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具体可以包括以下的一个或几个方面:
1.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新生入学教育、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思政工作精品项目建设等。
2.协助指导研究生会和社团开展文化、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协助完成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协助做好研究生“三助一辅”以及奖、助、贷等日常管理工作。
4.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数据上报、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协助开展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对研究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6.协助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努力 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
7.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主要从思想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作风踏实的全日制优秀在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中选拔。具体条件如下:
1.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和学生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从事过学生管理相关工作,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学生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工作认真积极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
4.学习、科研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要求;
5.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6小时,实行定量坐班与弹性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制,定量坐班要求每周不少于两个半天。工作需要时,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可以统一协调调用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及其考核情况将记入研究生个人档案。同时,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每学年将开展一次十佳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评选活动。对于获得校级十佳称号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2.组织选拔。用人单位按照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面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各用人单位于9月27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录用人员名单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上岗培训。10月中下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依托“树人”学校、“十佳”兼职辅导员评选等活动对第九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试用,经过培训试用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第九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第九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编辑 | 寇佳宜
审稿 | 王宇星 梁雪楠
主编 | 金文卓
责编 | 翁元恺
审核 | 李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