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则,经材料检查及有关查核,拟选择以下考生为我校2023博士研讨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联接:http://bz.yzb.bjfu.edu.cn:8080/user。名单包括拟选择的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和请求审阅生,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5月29日。凡断定为拟选择的博士生有必要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络自己人事档案地址部分填写政审表(
见附件),应届结业生可由地址学院填写盖章(北京林业大学应届结业生、硕博连读生及教职工可不必进行政审),并于6月1日之前将政审表经过ems邮递至北京林业大学研讨生院招生单位【ems封面快递单内件品名处请标示:2023级xx学院xx学科xx(名字)博士生政审表】(请各位考生有必要经过ems将政审表邮递,概不接收其他快递方法递送材料)。
本公揭露布后,如对公示信息有贰言,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法向我校研讨生招生单位反映。
北京林业大学研讨生院招生单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主楼213房间
邮编:100083
电话:62336079/62338380
邮箱:yzb@bjfu.edu.cn
注:
1、因生源情况,单个学科选择人数有所调整;
2、公示名单中,后期呈现体检、学历学位、政审等不合格或申报材料招摇撞骗者,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讨生招生选择规则将不予选择,因而发生调整公示时刻顺延10个作业日;
3、选择告诉书需在全国选择查看作业结束后方可发放,到时请考生重视我校研讨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大众号告诉;
4、各博士学科地址学院担任说明考生的成果等信息,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征询(联络方法见http://graduate.bjfu.edu.cn/zsgl/bszs/410517.html)。
北京林业大学研讨生院招生单位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