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前身系2000年成立的广州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音乐、舞蹈专业。学院目前在编专业教师53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2人,获博士学位19人)。现有音乐学专业(下设音乐教育、社会音乐-音乐表演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下设舞蹈编导、国标舞编导方向)两个本科专业。2010年获音乐舞蹈艺术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设音乐系、舞蹈系,辖音乐理论、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教学机构,广州大学音乐舞蹈教育研究所、广州大学声乐嗓音研究所等研究机构。2005年3月根据广州市政府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现更名为广州歌舞剧院)、广州市艺术学校划归广州大学,院团开展共建,实施产学研发展战略,“院团结合”音乐舞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成为学院的一项重要教改内容。
学院获国家级、省市级的实验区、研究基地有:全国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区、广东省艺术类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实验区、广东省“院团结合”音乐舞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音乐教育教学团队》等。学院教师近年来在全国各类音乐刊物上发表论文和作品400多篇(件),出版专著、教材40多部,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及各类科研项目60多项,13项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如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二等奖等,获得过包括多项国内外舞蹈比赛大奖、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奖等重要奖项。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人,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宣传思想战线“十百千”优秀人才培养对象7人,广州市优秀教师4人,“两团”特聘教师15人。
本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6人,2020年招收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后为准(其中推免生拟接收10人)
招生单位名称:音乐舞蹈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39366685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1302音乐与舞蹈学
01民族音乐学
02音乐美学
03作曲家与作品研究
04岭南音乐舞蹈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9中外音乐舞蹈史(自命题)(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作曲家与作品研究、岭南音乐舞蹈研究音乐方向考生选做中外音乐史、岭南音乐舞蹈研究舞蹈方向考生选做中外舞蹈史)
④849音乐舞蹈作品分析(自命题)(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岭南音乐舞蹈音乐方向考生选做曲式与作品分析1,作曲家与作品研究方向考生选做曲式与作品分析2,岭南音乐舞蹈研究舞蹈方向考生选做舞蹈作品分析)
①专业外语笔试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表演技能考试(演奏一首器乐作品或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或表演一首舞蹈作品)
③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方向03除①-③外,加试作曲技术理论笔试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
音乐方向参考书目:
刘再生著《中国音乐史简明教程》(上、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2)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3)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4)吴祖强编著《曲式与作品分析》,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版。(5)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年版。
舞蹈方向参考书目:
(1)冯双白、茅慧主编《中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2)欧建平著《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1351艺术硕士
135101音乐
01声乐
02器乐
03作曲与指挥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13中国音乐史及作品分析(自命题)
④919西方音乐史及作品分析(自命题)
声乐、器乐方向:
①表演技能考试(01,02方向)
声乐:
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3首(其中1-2项为必选,伴奏自带,流行唱法伴奏自带u盘和音频cd光盘,标明序号、曲名和曲种,考场配话筒两支,音响接入端口一个)
美声唱法:
1.中外艺术歌曲1首;
2.歌剧咏叹调1首;
3.准备2首美声唱法作品,当场抽签1首演唱。
(以上4首至少用两种以上原文演唱)
民族唱法:
1.传统民歌1首(可选传统民歌改编作品);
2.民族歌剧咏叹调1首;
3.准备2首民族唱法作品,当场抽签1首演唱。
流行唱法:
1.流行歌曲1首;
2.中、外音乐剧选曲1首;
4.准备2首流行唱法作品,当场抽签1首演唱。
器乐(本方向侧重钢琴、二胡,其它器乐的学生慎重选择)
二胡:
1.传统作品一首;
2.现代作品两首
钢琴:
演奏不同风格钢琴曲4首
1、练习曲1首(选自肖邦、李斯特、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
2、复调1首(巴赫平均律)
3、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4、自选乐曲1首(除巴洛克及古典风格以外的乐曲或中国乐曲)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包括英语口语)。
作曲与指挥方向:
作曲:
①弦乐四重奏写作
②作曲技术理论笔试
③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含演奏器乐作品一首,及英语口语)
指挥:
①指挥三首不同风格作品(其中包含无伴奏合唱作品一首,外国作品一首,考生自备钢琴演奏人员)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含1.清唱一首声乐作品;2.视唱练耳-和弦模唱、三升三降以内视唱;3.钢琴视奏合唱新谱;4.演奏钢琴作品一首,299以上程度,背谱;5.英语口语)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
③中国音乐史及作品分析:
(1)刘再生著《中国音乐史简明教程》(上、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2)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3)李吉提著《中国传统音乐结构分析概论》,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
④西方音乐史及作品分析:
(1)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2)高为杰、陈丹布编著《曲式分析基础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3)吴祖强编著《曲式与作品分析》,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版。
肖黎声主编,《声乐》(1-2册),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年8月第一版。
高等师范院校《声乐曲选集》(中国作品)(1)、(2)、(3)、(4),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重印。
人民音乐出版社编,《声乐曲选集》(外国作品)(1)、(2)、(3)、(4),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重印。
霍立等主编,《新编中国声乐曲集》1-13集,春风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2008年第一版。
人民音乐出版社编,《声乐教学曲库》中外作品6-7卷,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重印。
顾平主编,高等艺术院校声乐教材(美声:男生卷、女声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年。
周枫.饶余鉴.徐朗主编, 《意大利歌曲108首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6年。
郭祥义编,中国民族声乐教材(男声、女声),吉林音像出版社,2000年。
罗洪编选,《难忘的旋律–中国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流行歌曲集》,花城出版社,2012年。
罗洪主编,《流行音乐声乐教材》男生版、女生版,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
赵倩编著,《西方音乐剧演唱鉴赏教程-独唱卷1.2.3.4册》,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年。
1351艺术硕士
135106舞蹈
01舞蹈表演
02舞蹈编导
03舞蹈教学与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14中外舞蹈史(自命题)
④920艺术学概论(自命题)
①表演技能考试。
舞蹈编导方向:
成品剧目展示并口述作品介绍(音乐、服装自备),古典芭蕾、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任选其一;即兴创编
国标舞编导:
国标舞艺术剧目表演(个人或双人表演,u盘自备音乐,3分钟以内);即兴创编;基本功(恰恰和华尔兹45秒钟基本功组合)
舞蹈表演方向:
成品剧目展示并口述作品介绍(要求同舞蹈编导方向);技术技巧展示(古典舞需包含两种以上斜线技巧,如摆腿跳、平转、串翻等;芭蕾舞需包含两种以上斜线技巧,如grand pas de chat/大小fouette/chaine等);第二舞种展示(民间舞、现代舞等)
国标表演:
国标舞艺术剧目表演(同国标舞编导);基本功,二选一(1.拉丁舞:伦巴、恰恰、牛仔、桑巴各展示45分钟基本功组合;2.摩登舞:华尔兹、探戈、狐步、快步 各展示45秒基本功组合)
舞蹈教学与教育:同舞蹈表演方向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包括英语口语)。
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
③中外舞蹈史:
冯双白、茅慧《中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欧建平《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④彭吉象《艺术学概论》(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以往三年的自命题科目真题可以到学院免费复印。
广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1078)
我校2020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9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200名),其中学术型500名,专业型14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是要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
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
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
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复试中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5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
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
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 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绝大部分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在各学院招生目录中注明),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
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研究生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
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 布。
十二
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
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
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要在录取前保证不变,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十四
申诉及举报渠道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 系 人:邓老师、周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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