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为安全、公平、科学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本年度园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复试环节的面试和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和加试科目见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学院复试按照学科方向分组,抽调教师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其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执行国家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 工作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复试质量。
三、 复试说明
1. 招生名额
各专业拟录取人数:蔬菜学12人( 推免6人),果树学12人(推免4人),设施园艺学5人(推免2人);各学科方向进入复试的人数为:蔬菜学22人;果树学19人,设施园艺学5人,农艺与种业28人;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开始调剂。
四、 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提前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或调剂条件。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准复试。
2.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3.应届生:①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学生证;
4.往届生: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③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①少数民族身份证明;②户口本、身份证;③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相关证明材料,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9.《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必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
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于5月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五、 复试实施细则
1.复试资格
一志愿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符合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
调剂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符合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并同意复试的考生。
2.复试形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甘肃省疫情防控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学院决定各招生专业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办法,考生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学院将提前联系考生确认复试事宜,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复试顺利进行。
3.复试时间
(1)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9日全天
复试具体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请3月29日在农科楼5楼公告栏查看。
(2)面试时间:
蔬菜学:2021年3月31日上午8:00
果树学:2021年3月31日上午8:00
设施园艺学:2021年3月31日上午8:00
农艺与种业:2021年3月31日上午8:00
(3) 笔试时间:
蔬菜学:2021年3月30日晚上19:30
果树学: 2021年3月30日晚上19:30
设施园艺学:2021年3月30日晚上19:30
农艺与种业:2021年3月30日晚上19:30
(4)加试时间
蔬菜学: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
农艺与种业: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
4.复试内容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时长1小时;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他需要加试的考生及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注:主考和监考于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复查考生信息,特别核对身份证照片和初试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考前1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评阅试卷,复试结束后,试卷密封保存,录取后装入本人档案。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他需要加试的考生及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加试时长为1小时,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考试方式为闭卷形式。
(2)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面试考核内容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问答,最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
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一志愿复试笔试科目
复试笔试科目
序号
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同力加试科目
1
果树学
果树栽培学,园艺植物育种学
果树生理学,土壤肥料学
2
蔬菜学
蔬菜栽培学,园艺植物育种学
蔬菜栽培生理学,土壤肥料学
3
设施园艺学
园艺设施学,设施栽培学
园艺植物栽培生理学,设施环境调控
4
农艺与种业
园艺栽培学,园艺植物育种学
园艺植物保护学,园艺设施学
六、 调剂
(一) 调剂政策
1.须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 调剂其它要求
前置学历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关,即具有一定专业背景。
(三) 调剂复试
1. 学院2021年只接受农艺与种业(园艺)专业的全日制专业硕士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50%,具体调剂的复试事宜根据批次另行通知。
2.调剂系统开通
请关注园艺学院网站通知。
具体调剂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待我院调剂系统开放另行通知。
七、 录取
(一) 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要提供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畅通。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总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4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5%+复试成绩×30%(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或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30%+复试成绩×30%(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考试结束,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并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二) 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3.依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 录取类别
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四) 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 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 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7月上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 其它
本实施细则已园艺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十、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https://nxy.gsau.edu.cn)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7632465
电子邮箱:245441277 @qq.com
联系人:闫老师
办公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农科楼519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7632155
电子邮箱: 1317176500@qq.com
联 系 人:安老师
甘肃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