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
1.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部(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
政策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6. 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部(院)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学科(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